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“工程科学与综合交叉”等重点专项2022年度项目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2-08-12 编辑:川科知识产权 来源:川科
四川省科学技术厅
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“工程科学与综合交叉”等重点专项2022年度项目的通知
一、申报要求
(一)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“工程科学与综合交叉”等重点专项2022年度项目,必须紧扣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2022年度项目申报指南,紧密联系国家目标以及四川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的需求。
(二)申请资格、具体申报方式严格按照科技部《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“工程科学与综合交叉”等重点专项2022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》要求执行。请申报单位对所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把关。
(三)科技厅负责组织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的申报推荐工作。请申报单位于2022年8月29日8:00至9月27日16:00,在科技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(http://service.most.gov.cn)进行网上申报,并于2022年9月23日18:00前登陆“四川政务服务网(试运行)”(www.sczwfw.gov.cn),上传加盖单位公章后的“申报2022年度国家科技创新2030/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预申报书简表”扫描件(以下简称预申报书简表)。
具体操作步骤:以法人身份登陆“四川政务服务网(试运行)”(www.sczwfw.gov.cn),选择“法人服务—科技创新—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推荐服务—申请”,下载“预申报书简表”,填写—盖章—扫描件上传,并根据网上办理流程完成上报。或下载附件,填写完成后盖章,扫描上传。
请省级有关部门和各市(州)科技管理部门、相关单位高度重视,按要求认真组织,及时报送,科技厅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核、推荐。
二、专项受理处室
“工程科学与综合交叉”、“纳米前沿”重点专项2022年度项目由科技厅基础研究处受理。
附件:申报2022年度国家科技创新2030/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预申报书简表
四川省科学技术厅
2022年8月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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